為加強執行公開,現將山東法院終本案件進行公示。
1、案件終本以后,被執行人應當繼續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遵守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如實向人民法院報告;
2、終本期間,被執行人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轉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為他人提供擔保,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或者違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等行為的,人民法院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六項的規定,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終本案件中設定懸賞執行的,對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符合懸賞執行所設定條件的,經核實將予以獎勵;
? ????????4、歡迎社會公眾及媒體監督,并通過掃描本網站上的二維碼提供財產線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 案號 | 執行法院 | 案件基本情況 | 被執行人信息 | 公示日期 | 是否懸賞 | 懸賞比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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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魯0783執3128號 | 壽光市人民法院 | 張艷珍與劉麗惠、齊小明借款合同糾紛 | 姓名:劉麗惠、地址:山東省壽光市杭州嘉園19號樓二單元402室;電話:18754407630、聯系方式:18754407630 | 2022-01-01 | ||
| (2021)魯0783執3128號 | 壽光市人民法院 | 張艷珍與劉麗惠、齊小明借款合同糾紛 | 姓名:齊小明、地址:山東省壽光市杭州嘉園19號樓二單元402室;電話:13305365086、聯系方式:13305365086 | 2022-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