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分案的“魔力” 基層法院分案改革交出“臨沭答卷”
自員額制改革以來
臨沭法院取消了原有的庭室建制
以審判團隊為基本辦案單元
實行扁平化管理
并建立了以“沭法幣”為量化單位
以“積分制”為評價方式的業績考核辦法
團隊辦案得分與
績效工資、政治待遇、外出培訓
考勤管理、榮譽獎勵、保障供給
實行“六掛鉤”

不過
這也隨之帶來了一個問題
傳統的庭長分案模式顯然已經不能適應,那么作為考核載體的案件如何公平公正的分配呢?
臨沭法院探索出一套與新型辦案機制相適應的案件分配制度,受到法官歡迎。感受到分案“魔力”的法官們,紛紛“點贊”!
從業23年老法官的感慨
從1995年至今
法官李琴
已經在臨沭法院工作了23年時間

作為一名老法官,在鄉鎮法庭的那些年
一年最多經辦600個案子
讓李琴常感覺疲憊不堪
之所以能堅持下來,用她的話說
“純粹憑借對工作的一腔熱忱”
“以往分案信息化程度不高,案件信息錄入、分流、分案調整等工作全部需要手工操作,既影響了分案效率,又增加了分案環節的廉政風險。”李琴介紹,傳統分案模式主要以審判業務庭為分案單元,由于受各業務庭審理案件范圍限制,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審判間工作量忙閑不均問題比較嚴重,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案多人少”矛盾。
如今,臨沭法院分案制度的改革,解決了由庭長分案的弊端,避免人為因素的存在,分配更加合理。使得辦案提速、積案減少,法官可以騰出更多時間學習充電、辦理疑難復雜案件、開展調解和息訴罷訪工作。
為保持各專業團隊之間辦案數量相對均衡,同時促進均衡結案,臨沭法院首先確定了結出遞補的分案原則。即給不同專業的團隊確定一個既保證團隊正常運轉、又不致過分積壓的未結案件基數,稱為“合理庫存數”。

團隊未結案件低于合理庫存數說明團隊運轉正常,可以分配案件;團隊未結案件高于合理庫存數說明案件積壓,需要暫緩分案,直到有案件結出才可遞補分案,保證分案與結案的良性循環。
法官王曉說,“合理庫存數”的設置充分照顧了法官之間能力的差異,實現了“能者多勞”,同時也有效避免了案件積壓的問題,對當事人權利的實現起到了一個保障作用。
“同以前相比,雖然面上的工作量大了許多,但是辦案數量和辦案難度得到了很好的平衡”。
新型分案模式將分案單元由業務庭變為審判團隊,打破業務庭間的分案壁壘,實現案件的全院統籌調配、有序流動,避免了因案件類型差異造成的“忙閑不均”現象。

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
臨沭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大廳
常常非常熱鬧
前來立案的當事人絡繹不絕
與當事人溝通過后
立案團隊工作人員對當事人的訴求
進行登記
并將立案信息提交至智能分案系統
系統自動對案件的性質、案由
與員額法官申報的專業
及現有案件庫存數進行對比匹配后
分配到法官名下
這樣的場景,是臨沭法院智能分案系統的常規操作。立案大廳工作人員介紹,案件進入分案環節后,智能分案系統會自動抓取當事人的住址信息,對屬于派出法庭轄區內的案件,優先分配到對應法庭審判團隊審理。屬于院直管轄的案件,優先分配到院直審判團隊審理,以方便基層群眾訴訟。

在確定案件是由法庭團隊還是由院直團隊審理后,系統就會根據庫存數符合分案條件的審判團隊所申報的兩個小專業類型,將相關案件具體分配至辦案團隊,如果所選小專業與案由不匹配,那么系統會自動跳轉至第一大專業進行案由匹配,完成第一階段分案。

“在實行分案制度改革前,法院專門進行過調研。讓法官們根據自己所認為適合的專業,申報主專業和次專業。”臨沭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主任季文濤介紹,臨沭法院的審判團隊組建,充分尊重法官的個人意愿,采取了專業自選的方式,即員額法官根據自己的審判經驗和擅長的案件類型,自主申報一個主專業、一個輔專業。

法官王曉說,進入法院工作時,她所接觸的多為民事案件,也在商事庭工作一年多時間。因此,在選擇專業時候,王曉團隊主專業填報的是民事專業,次專業為商事專業。分案制度的改革,讓王曉團隊感覺有了更為明確的工作方向。
“主次專業的選擇,讓法官們在發揮業務專長的同時,又可以挑戰新的審判領域,讓自己的專業能力不斷精進。”王曉坦言。
按需分案 疑難復雜案件院領導“兜底”
按照轄區優先、專業優先的原則,很可能會出現的一個極端現象:有的案件可能分不下去,符合轄區和專業條件的團隊案件飽和,而案件不飽和的團隊,又不符合轄區及第一專業要求,如此情況即為案件溢出,怎樣實現分案呢?此時,團隊組建時法官所選的第二專業便派上了用場。

溢出案件會由系統自動推送至案件不飽和、且所選第二專業與案由匹配的審判團隊,由團隊自主摘取。此時,團隊擁有是否接收案件的主動權,可以選擇接收,也可以選擇不接收。如果在一個工作日內,所有第二專業符合條件的團隊均未接收案件,那么該案會進入掛牌加分的分案程序,每在系統掛出一天會增加原案分值的15%作為獎勵,期限為5個工作日。

如此一來,就給那些辦理第一專業案件游刃有余的優秀團隊以更多選擇權,鼓勵了辦案能力強、效率高的團隊。在5個工作日后仍然未被摘取的案件,視為系統自動篩選出的疑難、復雜案件,將進入特崗團隊分案,由院長、副院長、專委等組成的特崗團隊辦理,實現案件的最終分配。“院領導組成的特崗團隊‘兜底’,減輕了辦案法官的心理負擔,讓大家放手工作,使工作更有效率!”有法官坦言。
“員額制改革要求院領導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但是怎么定義、如何篩選、由誰來篩選疑難復雜案件,是各地法院比較頭疼的一個問題。”季文濤說,通過分案程序,系統自動篩選出疑難復雜案件,讓干警更信服,也能真正體現院領導的擔當。
分案制度的改革,進一步激發了臨沭法院的活力,案件平均審理天數27.52天,較全省法院縮短近50天,甚至出現了法官搶案子辦的現象。
臨沭法院院長張星磊:
“案件的良性循環不僅檢驗了分案制度的成功,更及時維護了當事人的權益,讓人民群眾成為分享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截至目前
臨沭法院收案14355件,結案13742件
結收比95.73%,結案率93.74%
結收比、結案率
均居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