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先進個人 徐宏

徐宏,女,漢族,1982年3月出生,山東沾化人,中共黨員,2005年11月參加法院工作,現任濟南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一級法官。扎根基層審判一線十八年來,她先后在立案庭、派出法庭、民庭、綜合審判庭等部門工作,始終堅定理想信念,以忠誠踐行初心,以實干擔當使命,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司法為民理念,踔厲奮發,無私奉獻,用實實在在的審判業績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滿意。曾榮立個人三等功二次,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山東省優秀法官、“齊魯最美法官”提名獎等。
一、堅定理想信念,于篤行實干中忠誠履職
“德若水之源,才若水之波”。作為一名20年黨齡的“老”黨員、18年工齡的“老”法官,她對法官的政治素養有著深切的感悟:審判一面涉及民生利益,一面涉及社會穩定、國家發展,法官必須提高政治站位,牢記人民至上理念,將政治社會法律“三效統一”貫徹始終,善用先進理論指導實踐,杜絕書生辦案、機械司法。
日常工作中,她堅持做到“三多”:多了解案件的社會背景,多評估案件的社會影響,多梳理爭議脈絡。在審理王某等二十四人訴某區政府撤銷補償方案一案中,經審查,原告之訴雖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但案涉方案確實存在補償標準過低問題,經與被告釋法溝通,被告最終修改方案提高了補償標準,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正因堅持講政治、顧大局、為民謀,審判工作取得了良好質效。
二、錘煉過硬本領,于守正創新中擔當作為
自2019年跨行政區劃改革以來,濟南鐵路運輸法院面臨轉型升級,行政案件受理數位于全省基層法院前列。她承擔了民事、行政、環資及少量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夯實理論基礎,提升業務素質,力爭每起案件都精準裁判。近兩年承辦案件300余件,平均辦案周期52天,無改判和發回重審,無長期未結案件,所審理案件連續兩年入選濟鐵中院十大典型案例。
她先后處理了多起社會影響較大、疑難復雜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審理的某生態整治重點項目的群體性訴訟,項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訴訟周期把控不好不僅會耽誤群眾補償利益的落實,還會阻滯項目的推進。經分析研判,啟動府院聯動機制,組織原被告圍繞糾紛源頭即補償問題進行訴前調解,48案最終成功化解33案,化解率達68.75%,實現了各方共贏,獲得了片區居民和區政府的一致贊賞。她審理的某鐵路企業與某公司等名為買賣實為借貸的九起案件,當時類案少、法律定性難、時間跨度大,涉案業務達200余次,涉案資金約14.8億元。為攻克此案,她堅持逐筆核算,設計表格若干,精準把握方向,最終保證案件順利審結,賬目分毫不差。
她注重審判職能的延伸,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個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行政機關提出建議;對于普遍性問題,積極梳理研究并整理成文,近兩年在行政機關及鐵路單位的業務能力培訓中授課5次;對重大項目推進提供針對性法律指導,確保執法活動依法開展,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參加山東廣播電視臺“法官送法到田間”直播活動,為鄉村振興獻智獻計獻力。
審判之余她堅持理論調研,筆耕不輟,撰寫的《司法權的讓渡與行政權的越位——民事訴訟中交通事故認定書證明力研析》獲全國法院第二十八屆學術討論會三等獎并發表于《山東審判》,另曾獲全省法院理論研討活動二等獎、優秀獎,撰寫的案例分析獲評全省優秀案例分析三等獎。
三、厚植為民情懷,于細微之處貼心守護
小案雖小,利民事大,把法律信仰、司法溫暖播撒在群眾的心田,是她堅守的初心。她用智慧與柔情,化解了一次又一次劍拔弩張,用善良與細心,溫暖了一位又一位當事人。如審理的一起鐵路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王某從站臺摔下致一級傷殘,了解到其父親獨臂,其母親多年靠藥物維持,她多次找鐵路企業溝通,幫助王某申請救助,最終鐵路企業快速賠償,使這個艱難的家庭及時撫平創傷。
認真對待群眾每項訴求,把關懷貫穿每個環節,于細微之處將便民利民走深走實,這是她的自我要求。針對行政訴訟程序空轉問題,在“源頭止紛”理念指引下,獨創“糾紛樹”工作方法,將原告所涉案件及同區域同類案件作為“枝”,每一問題對應的各級法院認定意見為“葉”,仔細梳理研究,準確判斷原告的糾紛源頭及真實目的,針對性釋法、穿透式協調,使得多起常年糾紛撥云見日。如審理的一起撤銷征收補償決定案,當事人針對補償問題已提起多起民事、行政訴訟,糾紛陷入惡性循環。受理案件后,她用“糾紛樹”細致分析,抓住問題根源,幫三方梳理思路、分析利弊、釋法明理,并提出合理解決辦法,最終三方簽訂了和解協議,多年糾紛得以終結。
多年的基層磨練積累了深厚的實踐功底,助力她在審判工作中大膽探索,逐步形成了以“快審快結”為重點的高效模式。借力智慧法院建設,靈活運用電子送達、互聯網法庭等便捷方式,讓群眾少跑腿、少費心,大大節省了訴訟成本,提高了司法服務質量,深得群眾好評。
四、鍛造嚴實作風,于廉潔勤勉中踐行初心
“選擇,因于熱愛,熱愛,更應堅守。為法治、正義點燃一豆之光,正是毅然選擇踏入法院之門的初衷!”這是她工作總結中的一段話,“鐵金剛”便是她日常工作的最好詮釋。辦案路上,永遠有她不知疲倦的身影。上班不夠,下班來湊,只要有案件需要研究,不管公交車上、孩子補習班前,還是半夜醒來,甚至病床上,都能看到她潛心研究案情的執著。如審理的一起行政允諾案件,雙方賬目混亂,矛盾激化,她用了整整兩天時間將案件事實及法律關系厘清,在下班后的公交車上用微信分別與雙方溝通,經過耐心細致的分析、引導,雙方對爭議問題有了清晰的認識,并最終找到了協商的契點,激烈的矛盾沖突就這樣在她指尖上的“移動調解室”和諧化解。
星光不問趕路人,時光不負有心人。十八年來,她秉持正義初心、懷揣法治夢想,扎根基層默默耕耘,面對誘惑,始終堅持干干凈凈履職、坦坦蕩蕩盡責,她用忠誠和堅守書寫著一個基層法官的簡單卻又不平凡的無悔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