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范法官 張永杰

張永杰,男,漢族,中共黨員,現任梁山縣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先后被評為“全省法院辦案先進個人”、“全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全省優秀法官”、“齊魯最美法官”、“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2017年1月被評為“全國優秀法官”,2018 年2 月,以張永杰為原型的黨建人物紀錄片《清官善斷家務事》獲評山東省長記錄片一等獎,2020年1月被評為“全國模范法官”。其事跡在《人民法院報》、《中國審判》、《大眾日報》、《山東法制報》、《人民網》、《新華網》等媒介報道。
一、把責任擔當扛在肩上,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善治必達情,達情必近人”。作為一名基層法官,張永杰始終堅持用“熱心、耐心、細心、誠心”贏取群眾口碑的辦案理念,將“走進老百姓的心坎里”列為自己的座右銘,以“矛盾能否解決,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衡量標準,在調解案件中注重傾聽群眾訴求、能夠及時回應群眾需求,積極尋找每一個案件“情理法”的結合點,運用調解方式實現“ 案結、事了、人和”,真正做到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他扎實的辦案、熱情的服務,其逐漸贏得了群眾的尊重與認可,在老百姓心中樹立了良好“口碑”。
自2012年以來,張永杰年均審結案件600余件,調撤率80%以上,一審服判息訴率99.98%,各項辦案指標位均居全市法院前列,至今保持無一錯案,無一涉訴信訪案件。2014年成立法官工作室以來,張永杰共收到群眾錦旗60余面,被當地百姓親切稱為“金牌和事佬”。
張永杰在民事糾紛化解方面經驗豐富,并做到“情法輝映,曲直可鑒”,當地群眾都愿意主動要求他辦案。為更好服務群眾,張永杰將把法庭搬到群眾家門口,對于調解難度較大的案件,他時常到當事人所在的社區、居委會走訪、調查,借助當地群眾的力量現場化解矛盾糾紛,特別是為方便黃河灘區群眾訴訟,他把工作室背在身上,采取巡回審判方式深入田間地頭和農家小院落實審判零距離,登門調解、現場開庭,真正解決了灘區群眾的訴訟難問題。張永杰用自己的言行詮釋了一名基層法官為民初心,踐行了他所熱愛的法官職業,被攤區群眾稱為“黃河灘上平安守護者”。
二、把機制創新融入實踐,凝聚法官團隊工作合力
張永杰同志具有改革創新精神,積極探索組建由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組成的“1+1+N”模式審判團隊工作機制。2014年3月率先在全市法院探索成立了“張永杰法官工作室”,對承辦案件95%以上適用簡易程序,團隊成員平均年齡26歲,人員分工明確、辦案流程科學有序。該同志作為主審法官負責工作室日常案件庭審、訴訟調解、裁判文書審核及簽發,1名法官助理協助開展案件調解、證據交換等工作,2名書記員負責庭審記錄、卷宗掃描等輔助性工作,實現了裁判性事務歸法官、程序性事務歸助理、日常性事務歸書記員的團隊工作目標,為推動全省法院團隊發展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經過多年磨合,張永杰法官工作室審判團隊模式成效明顯,不僅結案數量大大增加,而且群眾滿意度也得到大幅提升。
三、把群眾利益放在心頭,打造司法為民服務品牌
張永杰為讓群眾感受到司法溫暖,總結推廣了“3456”工作法,即“3”是“三聲”,即對待群眾做到來有應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4”是“四心”,即對待群眾要熱心、耐心、細心、誠心;“5”是“五無”,即無態度冷漠,無辦事推諉,無空崗缺崗,無不雅行為,無責難群眾等現象;“6”是“六不讓”,即不讓群眾受到冷遇,不讓當事人的事情延誤,不讓接收的材料丟失,不讓辦理的事項積壓,不讓各種差錯發生,不讓法院和法官形象受損。為延伸訴訟服務功能,他開通了法官個人微博和微信,讓“咨詢解答24小時不打烊、服務群眾24小時不中斷”,實現了案件質效大提升,讓群眾獲得訴訟服務的最大滿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