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優秀法官 孫建軍

孫建軍,男,42歲,碩士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灃水人民法庭副庭長、訴調對接中心案件指導分流室主任。自走上審判崗位以來,他立足本職,愛崗敬業,勤奮好學,踏實肯干,在平凡的崗位作出了突出貢獻。因工作突出,2012年底榮立個人三等功,2014年被評為山東省人民法庭優秀法官,2015年底榮立個人二等功,2016年底被山東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先進個人”。
一、潛心向學,審慎辦案
繁忙的工作之余,孫建軍同志始終加強學習、潛心鉆研,加快由經驗型法官向知識型法官的專業提升。因此,他一方面加強法學理論基礎的學習,不斷汲取專業法律知識,在繁忙工作之余,利用業余時間完成了山東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并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另一方面謙虛好學,虛心向多年從事審判工作的老法官們學習實踐辦案經驗。多年來,時刻保持向書本學、向實踐學的好習慣,時刻都在為更好的審理案件積蓄良好的理論功底。
二、耐心細致,化解矛盾
多年來一直扎扎實實在基層法院工作,始終站在面對基層人民群眾的前線上。對待當事人總是耐心和藹,態度熱情,讓百姓透過自己這名基層法官的一言一行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義。在審判工作中,他十分注重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善于從法律、社情民意等多個角度觀察分析問題,充分運用調解等手段解決問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喻之以法、衡之以利,讓當事人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做到“案結事了”,有效防止社會矛盾的激化。
三、清正廉潔,秉公執法
該同志政治立場堅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時刻牢記司法為民的工作宗旨,他時刻都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不偏不倚,平等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孫建軍同志時刻提醒自己,法官的權利是人民賦予的,要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他通過自己的一言一行維護了法官中立、公正裁判的地位,保持了一個人民法官清正廉潔的本色,樹立了新一代法官的光彩照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