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最美法官” 張立華
情注天平 扎根基層心無悔
心系百姓 維護公平定紛爭

張立華,1985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東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多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先后榮獲全省法院系統辦案能手、全省“第三屆辦案能手”、“泰山法官”、東平縣首屆“東平英才”、縣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2019年12月,被省法院評選為“齊魯最美法官”。
他堅持立黨為公、司法為民,在辦理每一起案件時都把黨性覺悟、服務大局放在首位,通盤考慮,自覺維護和服務于發展和穩定大局。1995年8月,縣直企業破產及改制期間,他帶領三名干警為企業清收欠款,行程數萬公里,足跡遍及全國10余個省、市、自治區,半年間,共執行案件160余件,收回欠款1200余萬元,為東平縣企業破產及順利改制作出了突出的貢獻。2017年下半年以來,由于市場、資金鏈斷裂等諸多原因,大批涉及到東平5家骨干企業的100多件合同欠款案件陸續進入執行階段,標的額達3億多元,如按正常執行,采取強制措施的話,5家骨干企業都面臨停產、倒閉的風險,而當時正值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時刻,身為執行局長的他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做出了幾套執行應急預案,經過不下百次的溝通、協調、博弈,最終促使雙方自動達成和解履行協議,使企業得以緩勁,重新煥發活力,又能使條件順利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他幾十年如一日始終堅持業務學習,爭當“專家”型法官。撰寫的20多篇判決書參選省、市法院的優秀法律文書評選活動并分別獲二、三等獎。《千里執行不畏難》,被山東法制報全文登載。《執行日志之我見》被《泰山法苑》刊登,并在全市法院執行系統推廣。2014年擔任執行局長后,創新完善了執行工作機制,施行分段集約、快速執行、周一集中接訪、設置執行指揮中心團隊,對所有執行案件實行“五個一律”即一律統一查控,一律限制高消費、一律納入失信,對符合條件的一律拘傳、拘留等執行措施,當年實際執結率由原來的不足25%提升至62%,執行標的到位率由不足10%提升至34%,其他各項核心指標也大幅度提升,信訪量降至最低,彰顯了執行的強制性和威懾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16年,執行局榮記集體一等功,在省高院對全省基層法院的各項指標排名通報中,東平法院執行指標始終處于全省前列。
2017年以來,他主辦各類執行案件834件,參與執行案件2519件,均能做到案結事了,無一錯案,無一因處理不當引起矛盾激化或當事人上訪、群訪案件。
他的事跡曾被《山東法制報》以“百姓身邊最美法官”予以連續報道(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