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最美法官”提名獎獲得者 李海英

李海英, 1995年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法學學士,現任威海市環翠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一級法官。多次榮立個人三等功、二等功,先后被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感動齊魯政法人物”、首屆和第三屆“全省法院十佳辦案標兵”和“全省法院辦案能手”、“威海市優秀共產黨員”、“威海市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2019年12月,獲“齊魯最美法官”提名獎。
參加工作以來,她先后在鄉鎮基層法庭、立案庭、民一庭工作。自2006年起,到刑庭從事刑事審判工作,目前已結案三千余起。她始終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做好刑事審判工作,從最初審理侵犯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搶劫、故意傷害、盜竊、詐騙等常見犯罪,到承擔轄區大要案審判的重要責任,審結了一大批疑難復雜的案件,其中有容易引發矛盾、上訪的涉眾型非法集資類案件、組織非法傳銷、非法出境犯罪案件;有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重大職務犯罪案件,目前已審理處級干部十余人;有涉及轄區穩定的如村換屆選舉引發的系列職務、暴力犯罪等案件;還有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等等。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開展以來,她審結三起涉惡勢力犯罪團伙、犯罪集團案件,審結轄區內兩起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安撫數百名被害人,未發生集團上訪事件。
當公眾對司法行為抱有的理想化期盼與司法裁判結果之間存在著落差時,就會認為司法公正只不過是一句敷衍群眾的空話。李海英認為,人民群眾這種落差心理,說明法官工作還不到位。于是她在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時,尤其針對鄰里糾紛、親屬糾紛的案件,還有發生一些在老人、殘病人、農村婦女之間的故意傷害案件,案件越小,調解難度越大,她會比辦理大要案件耗費更大的精力去調解,不惜心血地化解雙方矛盾,合情、合理、合法地做好當事人的調解工作,達到案結事了,調解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同時,她在刑事審判中還融入司法宣傳教育手段,使司法逐步走向人性化。針對被告人對刑事判決的迷惑不解,審理每一起案件,都在開庭后結合案情向被告人講解法律,減少盲目上訴,既降低了訴訟成本,又發揮刑事審判懲罰作用,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她審理的三千多起案件中,沒有一起因對她處理案件不滿,而發生上訪的案件。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希望、民族的未來,挽救一個失足少年就是挽救一個家庭。在從事普通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同時,李海英還一直從事著少年審判工作,先后審理了200多起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她認為在對少年犯的幫教工作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不斷地進行跟蹤教育,在審理這些案件的時候,李海英總是仔細了解被告人的情況和經歷,及時了解少年犯的思想狀態、工作表現和社會幫教情況,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防微杜漸,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幫助少年犯走上新生。在繁忙工作中,她都抽出時間,每年至少兩次到社區、學校進行普法宣傳,通過舉辦少年模擬法庭、法制講課等方式,向中小學生普及法律知識,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愛心盡最大努力守護著這些青蔥少年們,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早期預防和控制。在多方配合下,環翠區少年犯罪案件數量連續六年下降,為預防犯罪無私奉獻,發揮出了刑事審判懲罰和預防犯罪的雙重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徒懷寸心,行將白首,懷揣著做司法為民好法官的初心,懷揣著法律人對公平正義之夢的追逐,李海英如蘭花一般,素潔堅貞,默默盛開在公平正義的前進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