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1.哪些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1.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可執行內容的已生效法律文書;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行政判決(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調解)書;支付令;2.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與調解書;3.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4.經法院依法審查并作出確認裁定的人民調解協議;5.經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6.法律規定的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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