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被執行人海某某的懸賞公告
山東省東明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有效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依申請執行人的懸賞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1
| 被執行人 | 海紅霞(曾用名海霞) |
身份證號 | 372930197405180105 | |
住 址 | 山東省東明縣城關街道辦事處民族街興民巷3號 | |
執行案號 | (2019)魯1728執恢89號 | |
執行依據 | (2016)魯1728民初2170號民事判決書 | |
未履行金額 | 本金150000元及利息 |
2
| 被執行人 | 趙建紅(曾用名趙建宏) |
身份證號 | 372930197104010030 | |
住 址 | 山東省東明縣城關街道辦事處店子村 | |
執行案號 | (2019)魯1728執恢89號 | |
執行依據 | (2016)魯1728民初2170號民事判決書 | |
未履行金額 | 本金150000元及利息 |
凡是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線索,使申請執行人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兌現的,給以舉報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百分之十的獎勵。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期限:本公告作出之日起三年。
舉報電話:0530-7126578,曹法官:15054061566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